四川宜賓“7·12”事故
宜賓恒達科技有限公司
“7·12”重大爆炸事故
事故時間:2018年7月12日18時。
事故經過:宜賓恒達科技有限公司的操作人員將無包裝標識的氯酸鈉當作丁酰胺,補充投入到二車間2R301釜中進行脫水操作引發(fā)化學爆炸,爆炸導致該釜嚴重解體,隨釜體解體過程沖出的高溫甲苯蒸氣迅速與外部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產生二次爆炸,同時引起車間現場存放的氯酸鈉、甲苯與甲醇等物料迅爆迅燃,和二車間、三車間著火燃燒。
事故后果:19人遇難,1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142萬元。
事故處理:宜賓恒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輝等15人被移送司法;江安縣工業(yè)園區(qū)安環(huán)局局長袁世鋼等4人接受紀委監(jiān)委調查;江安縣工業(yè)園區(qū)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執(zhí)行主任萬倫等44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看完上面的視頻
應急人如是說,您怎么看?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安監(jiān)處將不定期收集國內外有關化工和?;贩矫娴陌踩a典型事故案例,供大家學習思考。
原標題:全國化工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之二
責任編輯:鄧麗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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