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發(fā)布《海南經濟特區(qū)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意味著我省“禁塑令”工作再向前邁進一步。
據了解,今年2月,我省印發(fā)相關實施方案,明確今年底前,要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規(guī)及標準體系,完善監(jiān)管和執(zhí)法體系,形成替代產品供給能力。此次計劃出臺的條例,旨在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規(guī),加強塑料廢棄物污染防治工作。【詳細】
【新聞背景②】海南禁塑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個人隨意丟棄一次性塑料制品 最高可罰500元
哪里禁塑?
商場 超市 賓館 集貿市場 快遞企業(yè)
《條例》提出,對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行名錄管理。禁止向消費者、社會公眾提供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場所包括商場、超市、賓館、零售商店、集貿市場、旅游景點、飲食服務單位、快遞物流企業(yè)、娛樂場所、運輸車船、車站碼頭、醫(yī)療機構、個體工商戶等從事經營和服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同時,這些場所應在醒目地方設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示牌。【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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